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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配乐行业再起争议,OST是门好生意吗?

发布时间:2018-11-28 20:34:37 所属栏目:资讯 来源:钛媒体APP
导读:原标题:影视配乐行业再起争议,OST是门好生意吗? 文|音乐先声,作者 |二三三,编辑 | 范志辉 刚刚在“热闹”的金马奖拿下四项大奖的《影》,却在近日因为配乐版权问题,收到了中央音乐学院师生的一纸诉状。文娱行业相关人士的目光再次聚到了影视配乐问

不仅如此,在国内,大多数商业项目是作品基本成型之后才找到配乐师进行配乐。为《欢乐颂2》定制了14首歌曲的董冬冬曾透露,除了因剧中人物的需要有三首歌是创作于电视剧开拍前,其余的11首均是在电视剧定档后的两个月内。曾为《老炮儿》配乐的音乐制作人窦鹏在此前接受的采访中也曾提到,赵薇找到他为《致青春》作曲的时候,距电影上映仅剩下21天。

不仅仅是音乐人,完美青春OST的创始人刘硕也曾表示,“现在有一些人会对这个行业有一些误会,觉得音乐只是一个物料。其实大部分影视公司都会觉得这是两个部分,实际并不是。介入的越早,越能了解创作人的需求,才能越对地给出旋律和演唱的VOCAL。”

反观国外,情况要好得多。在影视音乐体系成熟的欧美,音乐的重要性甚至并不亚于故事本身。著名的配乐大师Hans zimmer就曾在与诺兰合作《星际穿越》时在开机前就介入了创作,而据报道,光是Hans zimmer的配乐团队就有200余人。

据了解,美国的电影工业发达,制作分工细致,并且设立了“Music supervisor”(音乐统筹)这样既懂电影又懂音乐制作的岗位来与作曲家进行沟通。而作曲家们通常也都签约经纪公司,拥有自己的经纪人。目前,国内还没有这样的合作模式。

工业体系的不完善,也导致了国内影视音乐制作收入分配的不平衡。知名音乐制作人彭飞此前曾透露“国内配乐师的报价上限是100万人民币左右,后续也没有版税收入。在好莱坞如果走工会的话是100万美元起步,如果是请大牌级配乐师通常在300~400万美元,这还不包括后续的版税收入。”

的确,电影配乐的版权收益对于作曲家来说也是重要的收入。在美国和英国,电影原声除了线上流媒体会产生版权收益外,还会另外出版实体唱片——CD或者黑胶。而在我国,OST音乐的线上付费成功案例较少,更不要说出版实体唱片了。

与之形成对比的是,虽然国内影视音乐的盘子并不大,但是培养一个配乐人才的费用却并不低。除了基本的音乐教育费用,还需要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行业沉淀。

目前,国内做配乐的音乐人大多来自音乐学院作曲系,慢慢才转向做配乐。“一名作曲系的学生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才能真正入行。”从法国留学回来的任雅静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说。而由于做影视音乐收入有限,许多年轻人都纷纷跑去电影公司工作。

当下,胡伟立、谭盾、赵季平、捞仔、林海、窦鹏、董冬冬、彭飞……能数的出的影视音乐制作人也寥寥无几。

竞争加剧,行业合作趋向细分

影视圈热钱撤退、内容管制、片酬限制、税务严查……“税务”地震导致了一些影视传媒公司的倒闭,甚至是争抢注销。而横店的景象也是一片惨淡。有媒体爆料,由于政策限制片酬等原因,横店流失剧组高达70%,而且多为大项目。

由于音乐制作的部分介入较晚,今年发行的OST项目的影视大多是去年就已经开拍。所以,OST合作项目会不会因为受到影视寒流的影响而锐减,要看明年的发行情况。

聚焦影视音乐领域,除了上文提到了几家垂直音乐公司,索尼音乐、太合音乐等唱片公司也都有OST业务,唐人影视、自在浩天这样的影视传媒公司布局了影视音乐板块。今年1月,国内首家影视音乐产业联盟筹委会在京成立;8月27日,腾讯音乐娱乐还牵头举办了“先声夺人”影音合作高峰论坛,成立了“影音+”联盟成立。

影视配乐行业再起争议,OST是门好生意吗?

由此可见,影视音乐已经受到了行业层面的关注与重视,而这条赛道上的竞争也愈发激烈。

具体操作层面,影视音乐服务公司(以下简称OST公司)与影视剧片方的合作模式大概有以下三种:

1.片方出宣传营销费用,影视音乐服务公司负责从企划、制作和电影营销。片方可以使用歌曲,但歌曲版权属于OST公司,公司可以获取歌曲的版权收益。

2.片方负责将制作歌曲和企划营销外包给OST公司,并负责所有费用,歌曲版权归属于片方,版权收入归片方所有。

3.以上是最为基础的两种合作模式,随着影视音乐产业的不断完善,细分出更为复杂的分成模式,譬如片方和OST公司各承担一部分费用,共享版权收益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一部电视剧或电影为了争取宣发资源最大化,不少片方会选择与多家OST公司合作,找不同公司制作推广曲。同时,出品、制作、发行、版权、营销等环节也开始逐渐细分。

以奔跑怪物为例,其最近负责音乐营销的电影《无名之辈》和《天气预暴》,发行方却是完美青春;还有一些奔跑怪物负责企划营销的网剧音乐,音乐的制作方则是快男于湉成立的梦织音。这种交叉合作的情况,在业内也变得越来越普遍。

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完善与重视,版权在音乐市场的占比越来越重,,为音乐付费将逐渐成为常态,影视音乐的产出也有望获得长尾收益。例如由奔跑怪物负责营销的项目《武动乾坤OST原声碟》,目前在QQ音乐已经售出57W首,根据粗略估算收益大概在100W左右。而在QQ音乐上付费购买量最多的OST专辑是知名韩剧《鬼怪》的OST,至今已经售出1347W余首。

影视配乐行业再起争议,OST是门好生意吗?

虽然依托于影视行业,但相信在未来,随着整个市场环境的繁荣,影视与音乐的占比将会愈加平衡,相辅相成。而受众品味的提升和观影习惯的形成,大众对于影视音乐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,也将有效改善影视音乐的模式化问题。

我们有理由相信,一首好的影视音乐不仅具有营销价值,也能独立于影视剧存在,具备长久的生命力和艺术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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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常州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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